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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第1页)

三年后,巴黎。

我坐在塞纳河畔的露天咖啡馆里,手里拿着一份最新的财经报纸。

陆家的余波早已散去,偶尔有人提起,也只是唏嘘一代豪门的陨落。

陆景琛在狱中自杀了,听说是用一根磨尖的牙刷刺穿了颈动脉。

他在临死前,给我写了一封信。

但我没看,直接扔进了垃圾桶。

对我来说,那个名字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宁宁。”

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我抬头,看到一个穿着休闲西装的男人正微笑地看着我。

是江鹤。

他看起来气色好了很多,眼里也没了当年的阴霾。

“好巧。”我淡淡地回应。

“不巧,我找了你很久。”

他在我对面坐下,递给我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只金毛幼犬,正欢快地扑向镜头。

“我给它取名叫球球,你要去看看它吗?”

我看着那张照片,心里那块坚硬的冰似乎裂开了一条缝。

但我很快就恢复了冷静。

“江鹤,我说过,我们回不去了。”

江鹤笑了笑,眼神清亮。

“我知道,我不是来找你重新开始的。”

“我是来告诉你,我放下了。”

“这三年来,我带着球球走遍了很多地方,我才发现,世界很大,没必要死守着过去。”

他站起身,朝我伸出手。

“沈宁,作为老朋友,能请你吃顿饭吗?纯粹的朋友聚餐。”

我看着他的手,沉默了很久。

最终,我站起身,轻轻握了握他的手。

“好。”

我们走在巴黎的街头,落日的余晖将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我再也不是那个依附于人的金丝雀,也不是那个满心仇恨的猎人。

我只是沈宁。

一个拥有自由,拥有未来的沈宁。

至于那些爱恨情仇,就让它们随着塞纳河的水,流向远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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