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巴黎。
我坐在塞纳河畔的露天咖啡馆里,手里拿着一份最新的财经报纸。
陆家的余波早已散去,偶尔有人提起,也只是唏嘘一代豪门的陨落。
陆景琛在狱中自杀了,听说是用一根磨尖的牙刷刺穿了颈动脉。
他在临死前,给我写了一封信。
但我没看,直接扔进了垃圾桶。
对我来说,那个名字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宁宁。”
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我抬头,看到一个穿着休闲西装的男人正微笑地看着我。
是江鹤。
他看起来气色好了很多,眼里也没了当年的阴霾。
“好巧。”我淡淡地回应。
“不巧,我找了你很久。”
他在我对面坐下,递给我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只金毛幼犬,正欢快地扑向镜头。
“我给它取名叫球球,你要去看看它吗?”
我看着那张照片,心里那块坚硬的冰似乎裂开了一条缝。
但我很快就恢复了冷静。
“江鹤,我说过,我们回不去了。”
江鹤笑了笑,眼神清亮。
“我知道,我不是来找你重新开始的。”
“我是来告诉你,我放下了。”
“这三年来,我带着球球走遍了很多地方,我才发现,世界很大,没必要死守着过去。”
他站起身,朝我伸出手。
“沈宁,作为老朋友,能请你吃顿饭吗?纯粹的朋友聚餐。”
我看着他的手,沉默了很久。
最终,我站起身,轻轻握了握他的手。
“好。”
我们走在巴黎的街头,落日的余晖将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我再也不是那个依附于人的金丝雀,也不是那个满心仇恨的猎人。
我只是沈宁。
一个拥有自由,拥有未来的沈宁。
至于那些爱恨情仇,就让它们随着塞纳河的水,流向远方吧。"}